作者koala1206 (Koala)
看板Salary
標題[問題] 獎金發放疑問
時間Mon Aug 12 22:43:51 2013
不知道發文在這版是否適合 如不妥當請版主告知會自D 主管看我不爽的成份 我自己推估如下 1.台北調到高雄的資深員工 2.給薪高於高雄同事, 他覺得不公平, 但薪水是公司核發, 不是我去吵來的 我的問題是~~ 公司有業績達成獎金制度 超過目標部份*2%=組獎金 超過目標部份*8%=部門獎金 以我來說 我在組的編制內 可以領組的達成獎金 加上部門也有達成 還可以再領部門獎金 但是8%的部門獎金裡 有30%是給部門主管 剩下70%是主管依業務屬性分配獎金 我的業績達成有138% 另未達目標的同事是94%達成率 照帳面及字面上看來 我應該可以領的比未達成的多 不然就不叫獎金了 結果我竟然比未達成目標的人領的少 問了主管證實了他是看人發獎金 他有70%的分配權限 他給我的獎金比較少是因為我沒有加班~資歷深~薪水高~表現跟他預期不同 可是問題來了 1.獎金依法無據, 但勞動契約裡也沒有載明我的薪水要配多少的業績才match 2.一年12個月,月月都有目標,是公司分配給他, 他再分下來給我們 難道這不是目標? 他說公司分的太低~不符現實 3.他說我時間到下班回家顧小孩是我的事 資歷深也是我的事, 薪水高也是公司看的起我 但他要怎麼給我獎金是他的權利 依工作平等法可以告他歧視嗎? 4.我反問他那要做多少才有較多獎金? 未達成為什麼有獎金? 第一回答是他看狀況, 第二回答是人家有加班, 付出較多時間在公司 意思是我沒有加班就沒有付出 但我們公司也沒有加班費這種東西 時間到下班有錯嗎? 5.除了可能可以告他歧視之外 我還能有什麼作為? 已經反應給人資了 但我想應該是被蓋下來的成份大 為了這些~我下班哭了好久 上次哭這麼久是我家人過世的時候......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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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su3a832k7:如果是我 我會離開 幫忙做到這些業績 卻沒有應有重視 08/12 22:54
推 cloud7515:鬼島就是鼓勵加班 最好員工住公司 08/12 22:55
→ cloud7515:建議把客戶全部拉去競爭對手公司 順便跳槽 08/12 22:55
→ mything:既然公司授予主管70%的分配權限,的確是自由心證啊 08/12 22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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